福建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等文件规定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经我会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年检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1年1月1日以前批准且由我会登记管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已经批准注册的除外)。具体名单请登录我会网站(网址http://cz.fjicpa.org.cn/)右边的“查询专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查询”。
2009-2010年已办理换证手续,但因换证信息和历史信息不一致而未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极个别会员,有关年检事项将另行通知。
2009-2010年尚未办理换证手续的个别会员,请在2011年9月28日前联系我会注册部查询后再做相应的处理。
二、年检内容
(一)接受后续教育情况;
(二)个人会费缴纳情况;
(三)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4.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5.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6.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有上述(三)情形之一者,我会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二、年检时间
2011年10月15日-2011年11月15日。
(一)各非执业会员应按属地原则于2011年11月15日前的正常工作日到所在地市财政局会计科和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年检手续。